●公办教育技术扩容提质,普惠性民办教育技术规范健康发展

●到2025年,全市优质学前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资源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到2027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

3月1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针对青岛市公办、普惠性民办教育技术发展,分别印发《青岛市推动公办教育技术扩容提质实施方案》《青岛市促进普惠性民办教育技术规范提升实施方案》,为支持青岛教育技术健康发展提供落实路径。

公办教育技术重在扩容提质,青岛市将积极适应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稳步增加青岛市公办教育技术学位供给,全面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在普惠性民办教育技术方面,则重在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到2027年,各区县(开发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60%以上。对达到65%、70%、75%以上的,青岛分别给予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到2025年,全市计划创建省级示范园、市一级园共80所,全市优质学前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资源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到2025年,创建市级家园共育示范基地100所,创建市级游戏改革试点教育技术50所。

青岛市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教育技术、区域统筹规划建设教育技术有关规定,确保教育技术学位满足区域人口发展需求。完善辖区教育技术设点布局,根据人口发展和调整计划,统筹推进辖区公办园的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关停并转等。在公办园布点不均衡、流动人口集中区域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套教育技术规划建设并移交属地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门管理,按期开园。

支持区县(开发区)利用符合条件的各类设施或单独选址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验收通过后,青岛市根据建设规模给予奖励补助。对现有民转公教育技术实行质量提升计划和动态管理机制,到2027年,民转公教育技术办园等级均达到市二级园以上。

同时,青岛市从严格准入认定、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收费核定和监管、加强质量管理、落实扶持政策和加强监督考核6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全市普惠性民办教育技术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招生工作统一管理、同步开展。区县(开发区)科学划定每一所教育技术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教育技术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对违规招生、虚假招生宣传、与托育机构等捆绑或变相捆绑招生的教育技术,责令立即纠正,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缩减招生计划等处理。

各区县(开发区)结合政府支持、办园成本、办园等级、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成本核算,分级分类制定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最高限价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全部缴入经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确保各项收费规范、有据、合理。对不执行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的园所严肃查处。全面落实普惠性民办园教师持证上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从教行为。

青岛给予普惠性民办园与公办园同等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并实行总量管理的差异化激励政策,从2024年起达到600元每人每年。对普惠性民办园实行居民生活类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帮助降低办园成本。逐年提高市级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资金,根据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给予补助,每三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