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青岛市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举行“建立校园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工作协作机制”签约仪式。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青岛市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红雨出席会议并致辞。青岛市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军安,青岛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曼慧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校园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

打造常态化协同工作板块

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

“此次在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领域建立源头解纷的新平台,就是要积极承担起法院的社会责任,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及时把涉校和涉教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赵雷指出,通过建立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协作机制全力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开展在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庭审观摩、巡回法庭、司法驿站等多方面、宽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对接与协作,打造校园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涉教矛盾纠纷协同治理、诉源治理的“青岛品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优的法治环境。

李红雨表示,签订校园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协作协议,是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门与法院协同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工作的里程碑,标志着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门与法院联动协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将促进校园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工作迈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

记者了解到,《关于建立校园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旨在打造一系列常态化协同工作板块,构建了庭审观摩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校园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研判会商,协作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培训,设立司法驿站及时化解、调解涉教矛盾,以及发挥司法建议效能、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五项机制”,协议的签署将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优的法治环境。

不断探索审判特色制度

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据悉,青岛中院近年来坚持立足审判实践,不断探索完善涉少审判特色制度,推动全市法院走出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情法相融的少年审判新路径。

例如,青岛中院创新建立了涉少圆桌审判制度,率先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并在全市法院推进落实。据介绍,青岛法院坚持对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和法庭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适时适用“合适成年人”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判后帮教,对失责监护人发出《家庭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令》,责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照顾。同时,建立未成年被告人判后帮教回访机制和心理干预机制,有效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据统计,近3年来,青岛法院在全市小学、初高中及大中专院校持续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800余次,参与学生30余万人次,对师生关注度高的校园欺凌、校园侵权、毒品犯罪等热点问题以案释法。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责任编辑: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