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在疫情防控吃劲的特殊时期,2023年寒假来临。为巩固来之不易的“双减”成果,保障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温馨的假期,按照“全省2023年寒假‘双减’工作视频调度会”及省“双减”办《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寒假期间全市的“双减”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在1月16日之前召开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文旅、体育、科技、公安、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参加的“寒假‘双减’工作安排部署会”,对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寒假期间的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细化监管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双减”工作品质不断提升。各县(市、区)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文旅、体育、科技等部门要在1月16日之前召开行业主管的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法人)专题推进会,对寒假期间的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监管办法及处理措施,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能落实到位。

二、突出学校作用。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义务段学校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坚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培养兴趣、参与实践、分担家务劳动。各县(市、区)要督促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杜绝义务段学校寒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要充分利用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三、落实常态监管。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力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社区、村委会等,构建寒假期间的网格化、常态化巡查机制,明确责任人、包联范围、巡查内容及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灵活运用明察暗访、专项巡查、定点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不少于2次(寒假开始前后、寒假结束前后)的巡查。严格落实在监管平台上的全流程监管,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面向义务段学生、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严厉打击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全流程监管,严禁违规提高收费标准,严格从业人员及培训材料管理,严查违规收费、恶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持续加强艺考类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无证办学机构,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严厉打击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及时处置违规。各县(市、区)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重点关注各类投诉反馈;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邮箱等,要有专人接听和管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置省、市交办的线索,确保不发生大的舆情。对排查、巡查中发现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文旅、体育、科技、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建立工作程序及标准,规范管理,形成制度。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开展任何培训,要严惩重罚;对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进行违规培训,要立整立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各县(市、区)要组织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文旅、体育、科技、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要把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的安全同步要求、同等管理,督促机构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短板,筑牢安全风险底线,切实维护学生健康安全。

五、持续做好宣传。各县(市、区)要结合“双减”工作实际,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抖音等平台,通过告家长书、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统筹内容,精心设计,宣传科学育人观念,发布消费提醒,引导家长理性对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引导家长积极承担起家庭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寒假的学习及生活,更多地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报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情、有爱、有趣的寒假。

请各县(市、区)持续在监管平台上填报隐形变异排查情况,将寒假期间隐形变异治理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排查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排查检查、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情况表》(见附件),于2023年2月1日(星期三)前,报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敏感情况,请各县(市、区)随时报送。

联系人:姜鹏      联系电话:0913-2366326

联系邮箱:wnsjgzbs2021@163.com

附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排查情况统计表

渭南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