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人工智能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9号)《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义务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30号)要求,经各市(区)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申报,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审核,拟推荐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咸阳市实验学校等6所学校为中小学人工智能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基地,渭南市临渭区等2个区为义务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改革试验区,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商洛市镇安县白塔中学等6所学校为义务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教学改革实验校,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基础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一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康林昌

电话:0532-88668660

电子邮箱:jjyc_2019@163.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长安南路563号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基础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一处

邮编:710061

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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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