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规定》(2019年第221号省政府令)、山东省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山东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19〕16号)规定,经研究,省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对青岛市莲湖区、雁塔区、高新区、航天基地,渭南市蒲城县等县(区)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山东省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有关证据等信息。

联系人:白鹏

联系电话:0532-88668863(山东省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

地址:青岛市长安南路563号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室(省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山东省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