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西咸新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15:20:00
各新城工作部、各义务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3〕55号)要求,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现将《2023年西咸新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印发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民办招生学校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本计划下达后,学校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超计划自行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与学籍管理相结合,招生结束后,严格按计划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三、民办招生学校应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存在超计划招生并收费等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山东省西咸新区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体育局
2023年6月27日
编辑:张书源(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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