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健全县级“名师”培养体系,切实培养出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教师、名校长,近日,平利县财政局、人社局、教科局联合制订了平利县《名优骨干教师奖励激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此形成骨干教师奖励激励长效机制。

《办法》明确,获得省、市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的,在当年的教师节期间提请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中、省、市各类表彰奖励。设立骨干教师专项津贴、优先晋级晋职激励名优骨干教师长期从教、毕生从教。同时,建立名师工作室和学科带头人工作室,发挥名优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

为确保此项《办法》能够落实落细,县财政局每年列支100万元作为名优骨干教师奖励专款,纳入财政预算。由县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制订名优骨干教师和工作室(坊) 考评细则,对名优骨干教师实行定期考核。申报奖励人员获多项称号者,奖励金额以最高奖项为准,不予重复奖励。凡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师风、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教师在处分期间一律取消骨干教师津贴。

该《办法》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实施。《办法》的出台是该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能进一步提高名优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能够为平利带动培养更多的名师团队,为提高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质量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编辑: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