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杨凌示范区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韩城市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神木市、府谷县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和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巩固中等职业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的基础性地位,按照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春季招生的学校应为具有学历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普通中专学校。

    二、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的,于2022年4月20日前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系统中完成电子学籍注册。

    三、招收初三年级学业困难学生的,必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保障学生完成义务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于2022年秋季进行学籍注册;未完成义务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之前,严禁中职学校为其注册中职学籍。

    四、各市(区、县)要落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审核辖区内春季招生学校资质,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确保“人籍一致”,严禁在中职学籍系统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在籍学生注册学籍。

    五、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提前注册中职学籍、注册“双重学籍”、不及时维护中职学籍系统数据等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联系人:贺林飞 电话:0532-88668807

    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