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住在山沟里,每天晚饭后的固定节目就是散步。散步是令人期待的。从家里出发,下坡沿着厂后面那条路一路走到村里的打麦场。光这条路根据季节不同就有好几种走法:春天穿竹林走山路,一路上有桃花梨花杏花还有蔷薇花,依次盛放,点缀着整个春天都活泼泼的,人也会变得步履轻盈,蹦蹦跳跳;夏天沿着小河沟走,有时候干脆就赤脚拎着凉鞋,沿河而上;天空飘着细雪的冬天,只好走大路,路两边是摇曳的芦苇,路面上铺一层灿灿的薄雪,走在这晶莹剔透的世界,就像走进一个童话,我会像梦游仙境的爱丽丝一样睁大眼睛。秋天是最适合散步的季节。秋天的月光最有诗意,把周围的一切照得如梦似幻,就连年幼的我,走在这样的月光下,也会莫名生发出一股惆怅和忧伤的情愫。

小时候我爸妈不需要刻意地带我们亲子活动,散步就是亲子,我摘花捡草捉鱼虾,爸爸和妈妈聊他们的天,各不相扰,其乐融融。初秋的夜晚,在河边散步的时候我会带一个瓶子,抓很多萤火虫放在瓶子里,晚上放在床头当小灯;走到厂区的路灯底下的时候就逗留一会儿捉蛐蛐,蛐蛐放在一个大瓶子里,回来倒在鸡圈里,鸡有虫子吃,叫的声音就特别洪亮。

后来我们举家迁到另一个城市,一家人还是会在晚饭后找地方散步。幸运的是,新家所在的厂区在城市的远郊,院子后面有许多麦田和几个人工湖泊,湖边有笔直的白杨树。深秋的湖水格外清透深邃,好似一汪盈盈脉脉的目光。我们一家人穿行在麦田间,徘徊在月光下。记得小时候并不那么需要旅游,不像现在,隔三差五心里就很焦虑,想跑到山水之间放放风、透透气啥的。小时候,散步就是一种小型的旅游,无论是在老厂里看花花草草,捉鱼逗鸟,还是游逛在新厂附近的麦田和湖畔,都对人的情感是一种莫大的滋润。散步之间,风景早已不单纯是风景,是我们一家四口的聊天记录、情感背书。

如果说记忆是水,能够过滤和稀释掉现实中的很多龌龊和斑驳,那现实就是盐,日复一日的琐事终于会把一个人腌成另一个人。为人妻的我习惯了开车的老公在路上诅咒所有挡在前面的人和车;当了妈妈的我习惯了认为任孩子睡过点儿了是件难以饶恕的事儿;职场上的我习惯了公司里对于时间和效率近乎苛刻和呆板的要求。至于缓缓而行、随心所欲地在田间地头散步,我早就不奢望了。

不知什么时候,散步这件事又流行起来了,同事朋友们都天天在微信朋友圈里盘点自己今天走了多少步,排名第几,有多少人点赞。对我来说,这种散步与记忆中的轻松温暖无关,它和当下的一切事物一样被数字化,食物代表卡路里,和色香味无关;相亲讲的是各种“条件”,跟感情无关;一天走一万步以上,预示着好精力、好身材,它们都成为一种资源,可以用来兑换其他资源。当走路也被量化时,就和闲散、诗意没有关系了。

我经常在想,什么时候能像爸妈那样单纯地散散步呢?步伐散漫悠悠,徜徉在湖边、树下、花间、月下……不计算消耗了多少卡路里,不纠结减肥呀塑型呀什么的,一边走一边跟身边的人说些很闲很散的话:“看啊,火烧云!”“哦,是呀,东边的云韶过了西边,明天就下雨,西边的云韶过了东边,就下不来雨……”

在莫迪亚诺的小说《地平线》里,主人公博斯曼斯邂逅了一个女孩儿,女孩儿告诉他自己住着“94街区25号”,女孩儿很遗憾没带纸笔,博斯曼斯叫她放心,说自己决不会忘记那些大楼所在的街名和门牌号,他用这种方式对抗大城市的冷漠和千篇一律。

希望每个不情愿被这个世界格式化的人,都有跟倾轧自己的生活对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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