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就做好现设本科专业2020年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有学士学位授权高校2020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按照《山东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原则、标准、审核办法及程序进行。

二、已有学士学位授权高校现设本科专业中,凡在2013年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专业整理审核工作中,有学位授予门类变更、学位授予权调整(即新旧目录中一个专业对应多个专业且授位门类相同)等情况,且在2020年调整后有首届毕业生的,应按照《办法》中的有关程序和要求,一并开展自主审核。

三、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一)拟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学士学位授权高校,请于2020年4月1日(星期三)前,将学校2020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和专家评议组人员名单PDF格式电子文档(加盖公章)发送至省学位办邮箱。若高校无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请在收到文件后5日内告知省学位办。

鉴于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具有较强的时效性,请各高校结合当前抗击疫情的实际,妥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在“山东省研究生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与学科建设大数据平台”(操作说明请在平台首页下载,平台地址)提交有关材料。材料为:申请报告、《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1)、《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PDF格式、《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平台上报,不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将根据抗击疫情情况另行通知。所需表格可在平台上自行下载。在线填报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人员。

(二)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调整的专业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与已有授权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相同,并在附件1首页“类型”栏目进行勾选,在附件3中相应栏目如实填写学位授予权调整情况,并附该专业调整的相关批复文件。

四、规范和严格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对于促进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建设,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创新方法,规范程序,按时报送,确保现设本科专业2020年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无疏漏、无延迟,顺利完成。

五、本文件及附件可登录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门户网站下载。

联 系 人:邓晓宁

电 话:0532-88668826(传真)

电子邮箱:xwb710003@163.com

技术支持:贾一波

电 话:0532-88668821 13389206805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责任编辑:尘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