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凌,山东合阳城关中学教师,山东省作协会员,西北大学作家高级研修班学员,《读者》签约作家,小小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作家,《语文报》专栏作家。数篇文章在全国大赛中获奖并入选各种年度选本,数十篇散文被一些省市选作中考、高考模拟及各种考试阅读文本,收录进寒、暑假作业,编入地方语文精英教材及多种课程辅导资料,多篇文章被译为外文。出版散文集《回眸·凝望》《心似花开》《时光深处的柔软》《草也会长出自己喜欢的模样》等。

常常想起儿时痴迷于读书的事。

那时,母亲一个月的工资才十几块。家里的钱就放在桌子的抽屉里。或许是我的父母坚信自己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出的孩子是不会随便拿钱的,或许是想让我学会抵制诱惑吧,反正抽屉是从不上锁的。事实是,家里没有人时,站在抽屉前,我常常进行良心上的挣扎:在“乖孩子”还是“小偷”间徘徊,痛苦不堪。

我喜欢看书,书摊上2分钱一本。既然书的诱惑不可抗拒,钱自然就成了摆在我眼前的一道大难题了。四下张望,再确定一下,真的没人。拉开抽屉,飞快地取出一张两毛钱,转身就跑,都跑到了大门口,又站住了:一次拿两毛钱是不是太多了?两毛钱可以给家里买几斤盐吃几个月呢。于是,我又耷拉着脑袋折了回来。拉开抽屉,把两毛钱放了进去,只拿了一毛钱。关上抽屉没转身,就后悔了。又拉开抽屉,犹豫了一下,再捏一枚2分的硬币吧。

总是紧紧攥着偷来的钱飞也似的跑到书摊前,还粗粗地喘着气呢,目光却已开始贪婪地抚摸着每一本书。

每一本书都是那么多情,它们冲着我挤眉弄眼献殷勤,好像都长着嘴巴,朝着我七嘴八舌地喊,“看我”“还是我好看”“我最好看了”……

钱给了书摊的主人后,最让我头疼的就是选书了,觉得哪本书都好看,哪本书都想看。可是我知道,看一本书需要2分钱,我带的钱,只能看6本书。已经选好了书,我捧着它,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2分钱一本,你可以从来时看到抬屁股走人,不限制你看多长时间。我呀,就多了个小心眼,一本书,反复看,精彩的细节、情景,几乎可以背下来。

瞧瞧,贫穷出智慧,小孩子也会贼精贼精的。

不过再想想看,手里明明有可以看6本书的钱,却克制自己捧着一本书仔细看反复读,那得经受住多大的诱惑啊!

也记得守书摊的老人有个孙子,每次去时,总能看见他缠着爷爷要零钱买吃食,甘蔗、江米条、糖葫芦……我从来不羡慕他吃东西,只觉得他可笑可怜。瞧他,傻不拉几地举着糖葫芦得意地在书摊前走来走去,龇牙咧嘴地炫耀。他真是傻得冒烟啊,竟然对那么诱人的书没有感觉只想着吃。也因此心生怨气,别说我喊爷爷的,我身边的所有亲戚家都没有书。想想就恼火,我要是书摊老人的孙女多好啊,我宁愿一天喊他八百遍“爷爷”,只要我看书不收钱。

除了书摊之外,每家的针线筐也是我最为牵肠挂肚的——女人们用来夹鞋样、丝线的,也是书。

于是,我经常缠着母亲带我去别家串门。那时,我会选择坐在炕沿上,装作很随意地就把放在炕角的针线筐拉过来。母亲跟婶婶拉家常,我就开始看书。有的书很精彩却页码不全——剪鞋样了,已被深深吸引却无从深入,那才叫一个难受。以至于我连书里夹的鞋样也看,缺头少尾的,但照样看得有滋有味。晚上躺在床上,就想着没看到的部分会怎样发展,辗转反侧,久久难以入睡。

不过,那时为了看书,我真的做到了脸皮厚得赛城墙呢。

不管在谁家,只要见了没看过的书,就翻看,看不完就赖着不走,才不管人家是不是要吃饭要睡觉还是多么嫌弃。别人咳嗽着提醒,也装着没听见。有时人家会很无奈地说,拿回去看吧,明天一早送来就行。立马就有种皇帝大赦天下的狂喜,飞奔离开。决不食言的,哪怕那晚不睡觉,也要把书看完。即便母亲不停地唠叨嫌费灯油也不在乎,大不了被骂几句被捶几下,相对于看书带来的愉悦,都是可以忽视的。

曾经有一段,我似乎得了臆想症,以至于老师问理想时,我说“开个书摊”,被同学们嗤之以鼻。那时同学们的理想多是“科学家”或“像邱少云、黄继光那样为了国家宁愿舍弃生命”,被耻笑是情理之中的。长大一点,梦想升级了——在新华书店工作。在书店上班不就有了看不完的书?今天想来都笑了,多幼稚啊,新华书店?直到今天,还不是谁想进就可以进去的啊。

可见打小,我就对书没有丝毫免疫力。到现在,还依然清楚地记得是怎样拥有第一本书的。

那是跟父亲去四十多里外的县城办事。经过新华书店门口,我的脚就迈不开了——比我们镇上的书店气派多了!我央求父亲陪我进去,还给他承诺只是看看,绝对不买。进去后,我又拉着父亲给他承诺我不在城里吃饭,我只要一本书。他拎起布袋子说,你妈给咱带着馍馍,咱本来就不在城里吃饭。我还是不罢不休,央求父亲说,给我买一本书,我就天天给猪割草。他摇着头说,你的学费,过年的新衣服,都在猪身上,你不割谁割?

我无语了,沮丧地低下了头。

后来的情形是,父亲看我实在可怜,心一横,给我买了一本《三毛流浪记》。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高兴的样子:一直把书抱在怀里,走路也变得一蹦一跳,情不自禁地哼着歌,满心的欢喜,以至于见谁都想拉住向他炫耀我的书。

到了初中,因为假小子做派,我被班主任李老师任命为班长。这是我迄今为止当过的最大的官,管理五十二名学生。

自习课我多是拿着自己的书在教室的过道间巡回,这滋生了徇私舞弊。爱看书的我,对书极为敏感,不管谁看课外书,哪怕包裹着书皮,怎样藏,我也能从表情、动作一眼甄别出来。最后达成默契:我可以不收对方的书,也不给班主任汇报,必须看完让我看。我一咳嗽,看书人抬起头,目光对视,完成合约签订。

看来没有约束的权力最容易滋生腐败,连小孩子也不例外。

豆蔻年华,总想着浪漫,更想着灰姑娘能遇到白马王子,而琼瑶的爱情小说大多如此。于是跟一姐们合买了八本琼瑶的书。还没过两天,她就反悔了,说给她四本,她要卖给别人。我一咬牙,自己买下。

细想起来,那时爱看书的孩子挺多的,云就是一个。同是天涯爱书人,云爱看书的程度不弱于我,我们很快结盟——组团蹭书。在新华书店,假装边交流边选书,其实就是没钱买还想看。每每有工作人员不耐烦地走过来时,我们就开始交流“买哪本?哪本好?”说得有鼻子有眼。他只有愤愤离开。

后来又有几个书虫加入,看书就变得简单而实惠了。

大家一起出去租不同的书,在限定的时间内尽可能很快看完,而后交换着看,掏一本的钱可以看几本,多划算啊!世界上哪有比这更美的事?看完后还相互交流读书心得,怎么看都像今天的读书沙龙。

瞧瞧,一不小心,还超前了。

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读书到底有什么作用呢?

读书,可以冲破局限,让你的心比脚走得更远,让你的心比现实更宽阔。你看到孔子四处游说,摩西走出沙漠,释迦摩尼在菩提树下顿悟,穆罕默德在麦加城里传教,康德仰望星空,尼采抱马痛哭,托尔斯泰倒在车站……因为读书,你会接触到这些精神大师,你会强烈地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你会因此更加热爱这个世界。

读书还可以疗伤,让你绝望的心萌生绿意,让你的创伤慢慢愈合。看到不美丽的简爱充满了魅力,你还因为自己不漂亮而伤心吗?看到桑提亚哥八十五天漂浮海上只拖回一副鱼骨,你还觉得自己付出多而收获少吗?看到卢梭那么坦诚地忏悔,你还没勇气回望自己走过的弯路吗?看到富贵失去所有亲人还那么努力地活着,你还觉得自己是个倒霉蛋吗……

读书更可以让你理性又不失感性地融入生活。大量阅读,会间接地给你很多体验,让你在别人的文字里学着打理自己的情感,疏导自己的心理,趋于理性。阅读又可以滋养柔顺你的心境,让你的感情更饱满,心胸更宽容,思想更深刻。换句话说,长期浸染在书里,你的灵魂里就平添了书的清香与雅致,你将成为感性为主理性护航的人。

读书的作用显然不止我说的这几点,你们完全可以将我说的当成冰山的一角。读书可以益智、可以怡情、可以精进、可以改变自己影响他人……倘若你们要我说尽读书的好,就相当于给我一只碗,却希望我舀尽江河之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