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获悉,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工作,建立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要成立以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法治副校长、教师、少先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专项负责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

各级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提高处置工作能力。各地、各学校应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广播、网络、手机等多种载体,扎实有效开展预防欺凌宣传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设立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参与校园安全的氛围;针对欺凌防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矛盾纠纷排查、日常检查、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各级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部门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学校、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学校和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学校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