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青岛市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财政局、物价局、文广新局联合召开青岛市治理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乱收费工作会议。四部门近期将进行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乱收费专项检查,对违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实行一票否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收费。

对违规补课有偿补课等行为实行“零容忍”

各级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区县为单位,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和检查。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区县,将约谈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对于顶风违规补课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违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中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

各区县要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在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域,因地制宜推进多校划片或随机派位机制落实,降低特长生等其他招生比例,各区县经市级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要全面应用、继续完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监测控制无序流动,实现招生秩序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杜绝择校问题发生。要规范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确有必要保留的,要对社会公布,并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保障,不得跨片区择校。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区县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

严禁强制订购教辅材料

各区县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切实落实教辅材料价格公示制度,未通过省级评议的教辅材料,区县有关部门和学校不能推荐及统一代购。要认真贯彻“一科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不得强制推销,并积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特长生比例,要降到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坚决查处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中小学和教育技术学具购买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学具产品。

不得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义务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阶段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参与或委托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使用社会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排名作为入学、考核的依据,不能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教学活动,并应当经主管的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收费、“校中校”等违规行为。

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面,切实将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确保指标到校、学生入校,分配情况要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要主动适应国家推进义务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均衡发展的战略任务,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民办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的有关政策,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按照审批的规定进行招生,坚决杜绝恶意竞争、抢夺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