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则明确,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3年;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原来的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笔试、各市(区)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负责面试,调整为由山东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各市(区)级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按照权限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报名参加山东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人需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山东省或为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报考教育技术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5年起入学的全日制师范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类大中专学生、全日制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大纲由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试题由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并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主学习、备考。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安排一年两次,具体时间以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考试中心公告为准。山东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全面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省考试管理中心在省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厅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各市(区)级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行政部门按照权限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