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对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7-01-21 09:12:24
本网讯 2017年1月19日,山东省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评审统一要求的通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通知要求,自2017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通知中还提到,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与继续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相结合。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是一项长期任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专业技术岗位实际,通过自学、参加考试等多种方式继续学习,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内容之一,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分别登记继续山东智顷数位学习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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