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技术)安全工作有了专项督导办法。日前,国务院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教育技术)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调重点治理、检查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预防与应对,专项督导结果将作为评价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问题。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中小学安全工作仍存在着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事故处理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此次《办法》旨在对学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进行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全面规定。

《办法》强调,对于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将进行重点治理。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门及学校要健全未成年学生权利保护制度,防范、调查、处理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事件,开展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情况。

下一步,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将建立专项督导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各地学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进展,综合分析存在原因和问题,及时指导各地完善有关学校安全制度和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灾难,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