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否科学、规范,关系到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的公平、公正,关系到高校的和谐、稳定。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应从规范管理、科学认定、有效监督等方面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即建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度,重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建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关键词】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

基金项目:本文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重点课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过程管理研究”(课题批准号:DIA080336,教科规办函[2008]011号)阶段成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财政部课题“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创新与实施方案优化研究”(财教便函[2008]201号、教财司预函[2008]218号)阶段成果。

2007年6月26日,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致使认定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如认定程序不规范,量化标准存争议,认定方法不科学,界定过程缺乏监督,受助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等问题。[1]甚至,部分高校依旧是“学生报—老师定—学校批”的班主任或辅导员主观判定模式。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认定工作是否规范、科学,直接关系到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的公平、公正,关系到高校的和谐、稳定。因此,优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管理工作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度

开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度是保障。目前,高校主要根据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和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认定家庭经济学生困难程度。由于认定制度滞后,造成主客体错位、真伪信息难辨、违法违规难纠,成为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根本原因[3]。

1.理顺关系,构筑认定工作共同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直接涉及到政府、高校、学生三方。其中,在多元大学生资助制度体系中,政府资助占据核心地位并发挥着其他资助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4]政府作为制度的制定者,是认定工作的管理主体;高校作为政策的实施者,是认定工作的实施主体;学生作为认定工作制度的受益者,是认定工作的受众主体。如何理顺政府和高校两个主体的关系,共同做好认定工作,形成管理合力,是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效益的大事。政府作为认定工作制度的制定者,应负责好政策决策、实施指导、过程监督、效果评估等职责。高校作为认定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实施学生认定事宜,做好政策宣传,开展自评,接受监督、评估。学生作为认定工作的受众主体,应诚信地提供家庭经济困难信息,服从认定,反馈效果,树立感恩意识。

2.明确职责,建立认定工作制度

政府和高校应相互协调、互担责任、共同做好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量化、固化、制度化,从而使工作程序有据可依,使认定结果公平合理。具体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国家应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中明确各级认定工作管理部门的职责,上级认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下级认定工作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对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认定工作单位及个人实施惩戒。国家应建立全国学生动态信息库,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录入学生家庭经济变动情况、学习经历、奖惩情况等,方便各级认定工作管理部门利用。

其次,地方认定工作管理机构应是学生家庭经济信息的准确提供者,负责提供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报告,包括学生家庭经济类型、学生家庭成员状况、主要收入来源及数额,以及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以便为各部门提供准确信息。地方认定工作管理机构应对其出具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再次,高校具体负责本校全体申请贫困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高校根据地方认定工作管理机构提供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报告,结合学生在校基本情况,构建适合本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评价体系,将本校学生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根据量化结果有效实施资助。

最后,学生负责向地方认定工作管理机构提供准确家庭信息,及时维护个人信息系统。对于提供虚假家庭信息以骗取受助行为的学生,停止资助,并将违约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重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

当前,我国高校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资料分析,高校进行贫困认定的指标主要包括四种:一是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指标,以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作为衡量学生困难与否的主要指标;二是学生月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以学生每月获得的可支配收入情况作为衡量学生困难与否的重要指标;三是学生在校消费状况指标,以学生在校是否拥有手机、电脑,是否穿着名牌服装,是否吸烟、喝酒等作为衡量学生困难与否的辅助指标;四是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指标,以学生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家庭所在地经济状况等作为学生困难原因的认定指标。[5]但由于标准不统一,方法不固定,信息不全面,高校出现了争贫困、假贫困等现象,违背了认定工作的初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应该综合运用以上几种指标,从家庭、学校、学生等方面,综合认定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图2)。首先,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学生家庭经济类型、学生家庭成员状况、学生家庭其他特殊困难等学生家庭情况是影响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的主要指标;其次,学生自身情况,如是否孤残、是否烈属、是否单亲,应是衡量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的重要指标。同时,为了实现公平资助与效率资助的有机统一,还需要考虑学生在校表现,如消费情况、违纪情况、已受助情况;最后,学校学费、住宿费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另外,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资助力度。因此,我们还应将学杂费等固定支出和专业类型等因素作为衡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的辅助指标。

根据以上分析,结合工作实践,本文运用专家会议讨论的方法,重构了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包括学生情况、家庭情况、学校情况和其他情况等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并对每个三级指标设主要观测点,见表1。其中,学生情况包括是否孤残、是否烈属、是否单亲、学习情况、其他情况(如受助、消费、违纪等情况)等5个二级指标;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所在地区、家庭经济类型、家庭成员情况、家庭其他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家庭成员重病等)等4个二级指标,学校情况包括学杂费标准、专业类型等2个二级指标。具体操作时,可运用专家调查法等,确定每个观测点的权重,从而将学生经济困难情况进行量化,准确计量学生困难程度,以便科学资助。

建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目前,部分专家学者和管理部门尝试了学生工作的信息化研究。但是,绝大多数仅仅实现在线简单查询功能,没有真正实现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因此,建立更为科学化、合理化、动态化、信息化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者提供数据支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跟踪、资助及管理等工作效率,十分迫切。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要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身情况、家庭状况等转化为客观量化数据,通过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计算,我们可以简洁明了地查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信息,从而真正实现“应助尽助”的学生资助工作目标。另一方面,要有助于上级管理部门查询、审核、监督、评估,要避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复调查,充分保障贫困生自尊心、自信心,促进贫困生健康、全面发展。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集录入、查询、审核、统计、导出等功能于一体,集成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学业表现、学生综合素质、申请审批等数据模块。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数据模块由学生本人负责数据录入,地方政府负责审核;学生学业表现数据模块由高校教师负责数据录入,高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数据模块由高校院系辅导员负责数据录入,高校学工部门审核;申请审批数据模块由资助管理部门发布通知公告,学生自主申请,信息系统按照预置量化模型自动提取相关数据并计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或学生综合量化测评,确定优先奖助顺序。

图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1]何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思想政治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研究,2011,27(1):132-134.

[2]杨晓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式的思考与实践[J].思想理论山东智顷数位学习,2009,(11):79-82.

[3]白华.从二元组合到三维一体——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新视角[J].社会科学家,2012,183(7):115-118.

[4]徐国兴.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大学生资助体系中政府定位的中日比较[M].上海:上海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出版社,2009:31.

[5]桂富强.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理念及管理体系研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