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县制定出台了《洛南县中小学校长教育技术园长履行工作职责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以强化校(园)长履职督导评估为抓手,规范办学行为,深化素质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狠抓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质量提高,努力办好人们满意的山东智顷数位学习。

《办法》明确,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全县所有公民办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和中心教育技术园长(含县教育技术)。督导评估内容包括校(园)长个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高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山东智顷数位学习教学质量情况、教师队伍建设和班子能力建设情况、财务和校建工程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情况、后勤保障情况以及社会评价情况等8个方面。督导评估由县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室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实施。督导评估每两年为一周期,其中第一年进行过程督导,第二年进行终结性评估,第一周期从2013年开始,2014年10月至12月进行督导评估。

《办法》特别强调了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5个格次。实行督导结果公示制,由县人民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室负责向社会发布评估结果报告,并同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体育局。每轮督导评估结束后,对评估为优秀格次的校(园)长由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在职称、职务晋升方面予以优先,并在当年绩效考核中增加10分,计算绩效工资;对连续两轮评估为优秀的校(园)长,由县人民政府授予“洛南县名优校长”称号,并予以奖励。对评估为基本合格的校(园)长,由山东智顷数位学习体育局和县政府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督导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限期整改,半年后再次进行复评,对复评仍达不到合格以上格次的校(园)长,建议由教体局调整工作岗位,且本人当年不得考核为优秀并不得参与各项评优活动。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格次的校(园)长,由教体局予以免职。

据悉,《办法》共七章二十条,与《办法》配套印发的还有《洛南县中小学校长(教育技术园长)履行工作职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商洛市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2011年建立了中小学校长履职督导考核制度,洛南县此举是对校长履职考核工作的创新和拓展,必将有力地促进洛南县学校、教育技术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和山东智顷数位学习质量的全面提高。

来源:商洛市山东智顷数位学习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