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为在园幼儿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此外,教育技术须定期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费用收支情况及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学前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经费。幼儿因故退(转)园的,教育技术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公办教育技术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按规定免收保教费,民办教育技术学前一年幼儿参照同类公办教育技术标准减免保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