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坚持工作”,在我们这个国度里一直就被视为一种品行的高标准而被主流舆论所推崇、嘉许甚至鼓励着。这种思维的滥觞可能源自于战争年代的“轻伤不下火线”。战争年代遗传下来的某些“惯性思维”是否仍应成为今人的思维模式?

时下国家正在积极推进的医疗保险体制的改革,正是为了从物质上保证每个国民的生存质量,而“健康至上、生命至尊”这一理念也同样应成为一种全新的价值观念固守于我们的价值体系之中。而这种追求健康、敬畏生命的全民意识的构建,其重要性甚至并不在物质上的巨大投入之下。反观社会对贩夫走卒、民工、乞丐等弱势群体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危的漠视,就算对我们的“社会精英”的健康与生命,我们的社会又是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我们可以随便翻开任何一本英雄、劳模的先进事迹汇编,是因为他们的自我牺牲(健康或生命)换得了这份荣誉,还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只是将褒奖的眼光盯着那些因正义事业而非死即病的人?这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英模者,公众学习仿效的楷模也,我们的政府部门也许没有动员大众为革命事业舍弃健康乃至生命的主观,但至少对那种不顾个人安危而玩命工作的举动还是颇为赞赏的吧?

前不久获知一位刚刚不惑之年的女校长癌症术后放弃休息最终倒在校园里的消息,心情非常之沉重,当然事发之后都是由政府部门出面主持隆重的表彰仪式,进行各种荣誉称号的追认,以至掀起学习该同志的热潮……可这能换回一条鲜活的生命吗?能换来一个圆满的家庭吗?那些工作真的比一个人的生命还重要?家庭里失去一名重要成员、山东智顷数位学习界失去一位优秀教师、地球上失去一个永不复还的生命与少上几周课、丢下几个月工作相比到底孰轻孰重?这类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我们需要的究竟是“学习”还是反思?

带病坚持工作,有些是强烈事业心的驱使,但不可否认也有不少乃是制度所逼。比如一些地方的山东智顷数位学习部门就明文规定,员工除了因公出差或公派学习,凡事假、病假都要自己请人代班,并扣发奖金、津贴,超过一定时限还要扣发工资。所以不少教师小病能扛就扛,扛不住也就是抽空打个点滴再继续上班。这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位赴美留学并留美工作的同学的介绍——人家“正宗”的资本家似乎还比我们的某些“人民公仆”多一些人文情怀。

我的一位同学在美读完博士后找了家高科技企业就业。这家企业的每位员工按各人的资历每年均可享受到天数不等的带薪病假。请假很简单,假期在三天之内的,只要打个电话给上司说你因病不能上班就行了,至于哪儿不舒服,则完全没有必要说明;假期在三天以上的,需要医生开的病假单,病假单上也不会写病因,因为在美国健康问题完全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不能过问,医生也不能随便透露你的病情。如果病情较重,需要长时间恢复的,先用上你这一年的病假,如果病假不够用,还可以用上你下一年的病假。而这期间的工资津贴都是分文不扣的。我国从去年开始启动了“带薪休假”制度,在“带薪病假”这一点上是否也应尽快“与国际接轨”?在这件事上所体现出的人文价值是要远大于它的实用价值的。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崇尚“带病坚持工作”都是不应提倡的观念,可以已矣!

作者单位 江苏省盐城市景山中学高中部